中国足球协会关于2023赛季中超、中甲和中乙俱乐部球员转会注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
各有关会员协会、俱乐部:
为保证2023赛季中超联赛、中甲联赛和中乙联赛的赛事相关工作顺利进行,根据《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与转会管理规定》(足球字〔2015〕649号)的相关规定,现将2023赛季中超、中甲和中乙俱乐部球员转会注册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国内转会注册
(一)办理时间
1.中超和中甲俱乐部
第一个转会窗口:2023年2月22日至4月7日
第二个转会窗口:2023年7月1日至7月31日(暂定)
2.中乙俱乐部
第一个转会窗口:2023年2月22日至4月14日
第二个转会窗口:2023年7月1日至7月31日(暂定)
国内球员转入名额
1.各中超、中甲和中乙俱乐部新转入国内球员没有名额
限制。
2.港澳特区和台湾地区球员的转会与注册参照《中国足
协关于港澳特区和台湾地区球员参加2018年职业联赛有关规定的通知》(足球字〔2018〕36号)的有关手续办理。
3.入籍球员按照国内球员身份进行转会与注册,其他手
续参照相关规定办理。
(三)提交材料
办理国内转会手续时,应在中国足协信息化平台中提交下列材料:转会协议或与原俱乐部合同到期证明、球员或俱乐部与代理人的代理协议或无代理人声明、球员与新俱乐部签订的工作合同、转会费付款凭证等。
二、涉外转会注册
(一)办理时间
以中超和中甲俱乐部国内转会注册办理时间为准。
外籍球员注册名额
1.在第一个转会窗口中,各中超俱乐部可注册的外籍球员数量不得超过6名;各中甲俱乐部可注册的外籍球员数量不得超过3名。
2.在第一和第二个转会窗口中,各中超俱乐部可注册的外籍球员数量累计不得超过7名;各中甲俱乐部可注册的外籍球员数量累计不得超过4名。
3.只有中超和中甲俱乐部具备引进外籍球员的资格。
(三)提交材料
办理涉外转会手续时,应在国际足联国际转会匹配系统(ITMS)中提交下列材料:办理国际转会证明申请表、转会协议或与原俱乐部合同到期证明、球员或俱乐部与代理人的代理协议或无代理人声明、球员与新俱乐部签订的工作合同、转会费付款凭证等。
三、相关要求
(一)各中超、中甲和中乙俱乐部在获得2023赛季相应联赛准入资格后,方可开展2023赛季球员转入工作。
在上述工作办理过程中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,中国足协将依据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》对有关协会、俱乐部和人员进行处罚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竞赛部 马萌010-59291132
陈泽宇010-59291225
特此通知。
中国足球协会
2023年2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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